11月3日起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路要规范

2015-11-06       浏览次数:1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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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按照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组工作部署,自11月3日起,由市公安、交通、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的3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,对进入城区未取得标志牌的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进行集中治理;对已取得登记证和标志牌的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改变外廓尺寸,安装车棚的,一律进行拆除,恢复原状;对在城区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,一律查扣,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严从重处罚;禁止在城区销售三轮车、非法生产电动四轮车;禁止对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进行非法改装、拼装,违者由市工商、质监部门从严查处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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